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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恩本收押 檢再聲請強制治療

治療9年無效的盧恩本,去年9月停止強制治療後,半年餘時間又犯下刑案。(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治療9年無效的盧恩本,去年9月停止強制治療後,半年餘時間又犯下刑案。(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2021/05/02 05:30

〔記者張瑞楨、葉永騫/綜合報導〕男子盧恩本2007年猥褻少女遭判刑1年1月,強制治療逾9年,始終無明顯成效,司法機關為免挨批違反人權及做法違憲,只好在去年9月讓他再度回歸社會;未料僅半年多時間,盧男又在屏東涉嫌乘機猥褻婦人,造成地方人心惶惶,前晚遭法院裁定收押。台中高分檢聯繫屏東地檢署,雙方決定由台中高分檢把前案(2007年猥褻少女案)於中監停止強制治療的資料交給屏檢,由屏檢向法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

屏東地檢署前天認定,盧男涉犯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等罪嫌重大,甚至有反覆實施乘機猥褻罪及湮滅證據的可能,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法官裁准。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指出,盧男前案於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逾9年,再犯率始終沒降低,治療評估小組認為已「黔驢技窮」,建議停止治療;台中高分院也裁定停止強制治療,盧男去年9月重回社會,卻再犯乘機猥褻案。

台中高分檢評估後,認為盧男還是有必要繼續強制治療,昨聯繫屏東地檢署,將儘速把資料交給屏檢,由屏檢向法院聲請繼續強制治療。至於盧男近期涉入的乘機猥褻婦人案,由屏東地檢署偵查。

盧恩本當初是因侵入住宅猥褻少女案被判刑入監,執行完畢後於培德醫院強制治療,他一再提抗告,還聲請釋憲,認為自己太委屈;但他每年鑑定結果,都是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評估小組認為繼續治療有侵犯人權之虞,且治療已黔驢技窮,提出建議後獲法院裁定停止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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