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警方通報SOP
2021/04/23 05:30
台北市警局表示,轄區發生重大事故或情資,除循主官(管)及業務系統陳報,並應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俾利勤務派遣及案件管制。以本次松山分局事件,派出所主管應立即向分局長回報,分局長再向局長報告。
如因案情複雜、有延續性,無法一次完整陳報的案件,則依初報、續報、結報方式陳報,並於內容欄敘明報告時間,以利查考;未按規定者,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警方正確的SOP處理原則,就是層層管制,逐級上報。本案中崙派出所主管因為「對狀況認知和處置不清」被記申誡一次。(記者劉慶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