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遭指不當飲宴名譽受損/翁茂鍾律師告監院、監委

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資料照)

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資料照)

2021/04/08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律師吳孟勳認為,監察院調查「司法百官行述」案,指他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飲宴,害他名譽受損,以國家賠償法為由控告監院及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並求償一百萬元及登報道歉,十三日上午將開庭審理。知情人士分析,要舉證兩位監委「故意」誹謗吳男非常困難,認為他仍然提告原因,可能是「司法百官行述」訴訟案的前哨戰,為後續要打翁男筆記本不實的策略鋪路。

監院之前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在翁男涉「佳和炒股案」審理期間,與翁男及其委任律師吳孟勳不當飲宴接觸。吳男認為,該調查報告造成他名譽受損。

王美玉證實,她和高涌誠已收到開庭通知書,監院已委託律師詹順貴辯護。高涌誠說,一般提告國賠主要是告「機關」,不太會告執行的公務員,因為要舉證公務員「故意」侵害非常困難。此外,律師也不是監院調查對象,報告中的「不當接觸」也非指吳律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