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遭指不當飲宴名譽受損/翁茂鍾律師告監院、監委
2021/04/08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律師吳孟勳認為,監察院調查「司法百官行述」案,指他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飲宴,害他名譽受損,以國家賠償法為由控告監院及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並求償一百萬元及登報道歉,十三日上午將開庭審理。知情人士分析,要舉證兩位監委「故意」誹謗吳男非常困難,認為他仍然提告原因,可能是「司法百官行述」訴訟案的前哨戰,為後續要打翁男筆記本不實的策略鋪路。
監院之前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在翁男涉「佳和炒股案」審理期間,與翁男及其委任律師吳孟勳不當飲宴接觸。吳男認為,該調查報告造成他名譽受損。
王美玉證實,她和高涌誠已收到開庭通知書,監院已委託律師詹順貴辯護。高涌誠說,一般提告國賠主要是告「機關」,不太會告執行的公務員,因為要舉證公務員「故意」侵害非常困難。此外,律師也不是監院調查對象,報告中的「不當接觸」也非指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