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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女法官隱私// 男法官被建議撤職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偷拍曾姓女法官辦公室電腦螢幕的對話與私密照,法官評鑑委員會昨決議將蔡政佑移請職務法庭懲戒,並建議撤職。(取自學校焹頁)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偷拍曾姓女法官辦公室電腦螢幕的對話與私密照,法官評鑑委員會昨決議將蔡政佑移請職務法庭懲戒,並建議撤職。(取自學校焹頁)

2021/03/31 05:30

〔記者吳政峰、鄭淑婷/綜合報導〕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懷疑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竟偷拍曾女辦公室電腦螢幕的對話與私密照,向院長檢舉。曾女私下蒐證,提起妨害秘密告訴,桃園地檢署為此發動史上首次的「搜索桃院」,全案預定四月一日宣判;法官評鑑委員會昨決議將蔡政佑移請職務法庭懲戒,並建議撤職。

法官直送職務法庭 蔡政佑第一位

蔡政佑是去年七月十七日「法官法」新制施行後,首位不經監察院而被法評會直送職務法庭的法官,若蔡被判撤職,將停用法官職務一年到五年不等,期間不得擔任公務員,期滿後也不得再任司法官,影響深遠。

去年五月二十五日,曾女暫時離開辦公室,請蔡政佑代為處理公務,意外發現她的公務電腦螢幕,跳出一名男子稱呼曾女為「老婆」。該男是蔡政佑介紹給曾女,蔡質疑均已婚的兩人發展婚外情,便用手機偷拍兩人對話,包括一張極度私密的照片,隔天向院長邱瑞祥檢舉。

曾女向院長解釋,她與該男均離婚,並無婚外情,並出示身分證佐證。蔡政佑不信,同年六月十七日趁辦公室無人,偷偷使用曾女的公務電腦,再度用手機拍攝對話內容,約二十一張照片。

曾女在接受訪談後,懷疑有人偷用其電腦,暗自在座位後方設置監視器,錄下蔡政佑偷拍證據,提出妨害秘密告訴,請求桃檢搜索桃院保全證據,桃院並將蔡移請法評會審議。

若判撤職 期滿後不得再任司法官

法評會認為,蔡身為法官,行為輕率不檢,觸犯刑法,侵害他人隱私權甚鉅,有損法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且發生地點在法院辦公室,破壞司法威信,情節重大,決議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記者昨聯繫不上蔡政佑,桃院則對評鑑結果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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