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咪! 夾娃娃時撞機台詐欺判刑
2021/03/26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全台街頭林立的娃娃機店,經常可見夾客邊玩邊用身體推撞機台,以利將夾物丟入取物口,因為有投幣,這種行為不構成竊盜,沒把機台弄壞也不構成毀損,以致被眾多夾客視為取物捷徑。但最近一名夾客踢到鐵板,台主提告後,高雄地院法官認定推撞機台是「以不正方式取物」,觸犯詐欺罪的「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判夾客拘役十五日。
大力推撞 7分鐘夾4組洗衣球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姓男子和黃姓友人,去年十月七日晚間到高雄市三民區一家娃娃機店,鎖定近來最受玩家喜愛、幾乎每家娃娃機店都有擺放的「洗衣球」為標的,趁夾子剛夾到商品或夾子歸位,商品已移動的瞬間,用身體大力推撞機台,如此可讓商品易於掉入取物口,也可藉此造成商品互相碰撞而落到取物口。
陳男於短短七分鐘內就夾到四組洗衣球(每組市價約一百元),由黃男協助取出洗衣球。蕭姓台主事後檢視監視器畫面,發覺陳男用身體撞機台,提告毀損、竊盜等罪;他出庭稱,僅去年十、十一月間,就被人以「衝撞法」取走超過百組各式商品,害他每天損失逾萬元。陳男則辯稱,只是為了增加取物機率去撞機台,不是搞破壞。
以不正方式取物 犯非法取財罪
法官認為,夾取商品應靠玩家瞄準的精確度和利用夾具控制商品技巧,另商品大小、擺放位置等也有關聯,但陳男以身體撞擊機台,即使未必能使商品直接掉落洞口,也可能讓商品因撞擊他物而掉落洞口,或因而移動至接近洞口、或較易夾取的位置,此舉在主觀上有「以不正方式取物」,使機台運作喪失公平性,雖不算竊盜也無法證明有毀損,但觸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將他判拘役十五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