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丙女法官被爆動私刑 當庭罰少年自掌嘴
〔記者張文川、張勳騰/綜合報導〕去年度職務評定為考績「丙等」的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法庭法官周靜妮,昨被爆承辦某件少年對家人家暴案件時,涉嫌動用私刑,要求少年當事人當庭自我掌嘴。她又因某案長期未開庭,社工向院方反映,卻疑遭報復,社工工作可能不保;苗栗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啟動調查,訂於明天(廿四日)開會,並請周靜妮到場答辯。
苗栗地院啟動調查 明開會
司法院回應表示,全案正由苗栗地院行政調查中,靜待調查結果。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若構成違失但情節輕微或情有可原,可建議由苗院院長予以職務監督(命令促其注意、書面警告、限期改善),若情節重大,則可建議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或監察院彈劾,以決定是否移送職務法庭懲戒(免職、撤職、轉職、罰俸、申誡)。
記者昨未連繫上法官周靜妮,無法得知她對此事的看法,但有同事替她緩頰說,周法官的出發點應該是「愛之深、責之切」,希望少年當事人真心悔改;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指出,此事件發生後,院方已動用所有資源,介入該少年之輔導,目前少年之身心狀況均在觀察掌握中。
周靜妮是司法官學院四十一期結業,北一女、政大法律系畢業,二○○九年轉任苗栗地院法官。另據指出,周靜妮去年的年度職務評定被評為「未達良好(類似考績丙等)」。
少年嚇到照做 身心受重創
周靜妮被爆料指控,前年在少年法庭審理一名涉及家庭暴力的少年犯,開庭時要求少年自己打自己耳光,少年當事人被嚇到照做,但身心受到重創,社工等單位之後緊急介入輔導。
由於掌嘴並不是法律授權給法官的保安處分方式,且當時根本尚未裁定保安處分,形同審理期間就對涉案少年被告動用私刑。
至於她的掌摑命令如何下達給少年?諸如語氣、目的、打幾下、力道要求、少年如何執行自打、在庭人員和家長有無勸阻及周靜妮反應?都有待苗院調查釐清。
此外另傳出周靜妮承審一名被收容中的少年案件,長達半年沒開庭,影響到收容時效,使少年陷入被「關過頭」的疑慮,輔導社工提醒法官但未獲回應,遂寫電子信函向苗院院長反映,不久苗栗縣府社會局就接到法院人士來電詢問。
近來苗栗社工界議論紛紛指出,該社工事後感受到不小壓力,恐難以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可能被迫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