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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線民分紅檢舉獎金 屏偵查隊長收押免職 大隊長降調

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偵2隊長邱奕成涉貪,被屏東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取自臉書)

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偵2隊長邱奕成涉貪,被屏東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取自臉書)

2021/03/20 05:30

〔記者李立法、葉永騫、邱俊福/綜合報導〕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長邱奕成,涉嫌駕駛公務車載檢舉人到銀行,向案件檢舉人「取走」檢舉獎金16萬元,昨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屏東縣警局隨即召開考績會,將邱記2大過免職;刑警大隊長李宏倫受連坐處分,記過2次,調整為刑事警察局研究員;業務副大隊長葉士傑記過1次,局長李文章也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屏東縣警局長自請處分

屏檢指出,專案小組18日一路跟監,邱當天駕公務車載一名男子到銀行領取現金後,再載男子回住處,邱接著獨自駕車回縣警局;辦案人員於警局中庭停車場逮捕邱員,在車上查扣現金16萬元、手機等證物。

據了解,邱奕成是在偵辦選舉賄選案時,疑與提供線索的線民事先口頭約定,一旦檢舉案順利起訴、判刑拿到獎金,就會分紅給邱;但線民拿到數十萬元檢舉獎金後,雙方產生歧見,檢舉人不爽邱「取走」其中16萬元,涉貪案因而爆發;檢方僅強調全案還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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