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法典/想翻盤只剩「意思表示」

表格

表格

2021/03/14 05:30

律師蔡正傑指出,吳姓投標人有權主張填寫投標單時,意思表示錯誤,這是他唯一翻盤的機會。

民法規定的「意思表示」,可分為對話與非對話。對話是直接讓對方了解,發生效力;非對話是對方不在場,以書面或找人傳達給對方,而生效力。本案屬非對話的意思表示,投標人是把金額填上投標書,送達法院而產生效力。

吳若主張他的「意思表示」有錯誤,必須是不可歸責於投標人的情形,且要在一年內主張,超過一年就不能撤銷。但若錯誤歸責於投標人,即使主張撤銷也會輸。(記者林嘉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