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兼家教 當外送 原是勵志典範 大生硬摸女同學判關

男大生猥褻女同學示意圖

男大生猥褻女同學示意圖

2021/03/07 05:30

以自力更生向法官求情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中部一所大學的蔡姓男大生,課餘兼差家教與外送員兩份工,可說是自力更生的典範,未料他追不到女同學,竟趁同學聚會的機會,強吻和猥褻對方。蔡男挨告後,他在法庭上說出自己的勵志故事,盼獲緩刑,但法官認為他在檢警偵查階段都否認犯行,且未和被害人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7月,若依此定讞須入獄「贖罪」。

追不到 趁落單猥褻

判決書指出,蔡男追求一名同班女同學被拒,2019年7月24日深夜,他得知2名同學在被害人住處聊天,自己也趕去,女同學見他前來,只好應門迎接。不久2名同學外出買酒菜,剩女同學與蔡男獨處,蔡竟用身體壓制對方,不顧對方劇烈反抗,強行擁抱親吻,接著伸手摸女同學私密處。

事後被害人提告,檢警偵辦時,蔡男否認犯行,直到台中地院審理,才改口承認,但宣稱當時精神狀態不佳。惟醫院鑑定顯示,蔡男知覺推理能力雖下降,但不影響犯案時的理解判斷能力,中院將他判刑7月。

上訴後,蔡男出庭強調已知警惕、絕不再犯,請法官考量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願接受兩性教育,特別是他就讀大學,兼職家教與外送員,半工半讀唸書和養活自己,希望能獲判輕刑及宣告緩刑。

二審法官認為,蔡男造成對方傷害,檢警偵查時否認犯罪,遲至一審才承認,又未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則認為蔡男未真心悔改,應入監「贖罪」。台中高分院最後認定,一審判刑7月「尚屬適當」,駁回蔡男上訴,還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