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槍手殺人SOP/穿防彈衣殺老大秒投案 法界︰不得減刑
2021/02/25 05:30
〔記者吳政峰、吳昇儒/綜合報導〕台南角頭蔡秉逸預先穿上防彈背心防身,雙槍殺害昔日老大陳建文後立即投案;再之前槍擊「館長」的槍手,同樣犯案後即依計畫刻意投案。現今黑道大哥為了安撫「執行任務」的小弟,除了安家費,還發展出一套立即投案或自首SOP,告知此舉可獲司法相當程度的減刑,以「激勵」旗下成員為其賣命。
刻意投案仍減刑 形同激勵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蔡正傑對此指出,刑法第62條已於2005年修正,把自首改為「得」減刑,而非「應」減刑,如果有人殺了人馬上自首,法官考量行凶動機後,未必會給予太多的減刑幅度。
蔡正傑說,比如公然槍擊、走投無路才自首的嫌犯,因惡性重大,法官考量即使其未自首,檢警也可緝捕到案,未必給予優惠。惟實務上對於自首者,法官多半仍予以減刑優惠,最高減一半。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黃致中說,刑法加重其刑並未一次就要增到一半,減刑卻一次減一半,兩相比較有落差,立法者應思考是否修法,讓法官得以視情節權衡減刑幅度。
如果殺人凶手身分已曝光,主動到案只算投案,並非自首,法律不保障投案人「得」減刑。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類似台南黑幫凶殺或槍擊「館長」案,嫌犯投案完全是計畫的一部分,與悔悟無關,除非恐龍法官,否則絕不能因犯案者迅速投案,在量刑上給予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