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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吃考丙 少1至2個月獎金 等1年才能晉級

(資料照)

(資料照)

2021/02/0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檢察官若初核職務評定吃考丙,除了少拿1至2個月(約10萬至37.6萬元)的獎金,還會被管制升遷,要等1年才能晉級,形同被同期同學狠甩在後。

台北地檢署劉承武等4名檢察官被所屬地檢署初核職務評定(打考績)為「未達良好」(丙),檢察官吃考丙通常有3種情形,包括優遇檢察官(逾70歲未退休),因未辦案、只負責研究工作,是每年固定的「保障名額」;另外是案件未結數過多、逾時未進行等行政管考問題;最後一種是個人言行舉止出包,也就是靳、吳、顏、劉4名檢察官的狀況。

根據「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職務評定為「良好」者,除了人人都有的固定1.5個月年終獎金,還能額外獲得1至2個月(依照年資計算)的評定(考績)獎金,且晉一級(晉敘);反之一旦吃考丙,1至2個月(約10萬至37.6萬元)獎金就飛了,而且還要等1年才能晉級,被同期同學狠甩在後。

此外,考丙將連帶出現管制升遷的後果,在主任的票選上,也會被同僚認定不夠專業,較難獲得青睞。且此污點永遠註記,對視名譽如生命的檢察官來說,無非是沉重打擊,曾有檢察官即使離職,仍不斷興訟,希望能撤銷考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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