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車揪出遊 無照玩2週害6命
2021/02/03 05:30
〔記者王捷、洪瑞琴/台南報導〕無駕照的22歲男子王立杰,開著裴姓男子的車,2個星期來載女友及另2對情侶檔四處遊玩,行跡遍及中部、北部,又南下墾丁,王男在無駕照狀態下,竟開車全台趴趴走,出事前的2月1日還在台南善化、安平打卡,隔天卻甩尾自撞,6人命喪台南安南區台江大道。
車主稱合購 登記他名下
警方昨傳喚肇事車的車主裴男說明,裴男指出,1月15日與王立杰在台中合購這輛二手馬自達3轎車(2006年份),貸款都很正常,車子登記在他名下,2個禮拜前,他要回台東,因此車子就先讓王立杰開走載朋友玩。
購車後 6人擠1車趴趴走
警方研判,王立杰開車從台中玩到北部,一行人在桃園還有打卡,之後又開車南下到墾丁,2月1日還在善化、安平打卡,經過2個星期的旅遊,最後在2月2日凌晨,命喪台南台江大道,懷疑是因為車速過快,經過總頭橋的弧形坡段時,車子彈跳後打滑,接著打橫跨越雙黃線,右側撞擊塑膠工廠外的守衛室。
家屬質疑 路落差大肇事
警方指出,車禍肇因排除酒駕,主要是因後座沒繫安全帶、超載與超速造成。
當地民眾則說,若沒注意總頭橋的緩坡,幾乎車子開到時速80公里就會彈跳,車子彈起來會離路面約10公分,如路況不熟、速度又太快,很容易失控;有死者家屬也質疑事故現場道路設計高低落差太大,將請求國賠。
但警方指出,該路段測速抓很嚴,去年就開出千張罰單,該路口有記錄的車禍事件有2件,都有人員受傷,但不能肯定車禍肇因是橋樑高低差的關係。
工務局:按速限應安全
南市工務局昨表示,二度到肇事現場勘查,確認橋樑和銜接的路面並無落差,道路也無坑洞,當地速限50公里,設有速限標誌,如果按規定行駛,應是安全行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