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稱警制服像保全 騎士拒檢逃獲撤罰

警察制服。(圖為資料照示意圖,圖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

警察制服。(圖為資料照示意圖,圖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

2021/01/17 05:30

〔記者黃佳琳、洪臣宏/高雄報導〕警政署前年4月將警察制服全面換新,7個月後的前年11月,盧姓機車騎士遇警察攔檢未停,被開罰1萬元。他打行政官司稱,警察穿新制服與路邊交管的保全沒兩樣,當時看到攔車的人以為是保全員才未停;高雄地院法官相信他誤判,判決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盧男前年11月騎經高雄小港區沿海、中林路口時,一名制服警察吹哨、持紅色指揮棒,要盧停車受檢,盧男不聽從,直接從員警身邊騎過去。員警記下車號,事後依「駕駛人違規行為不服警方當場攔檢取締而加速逃逸」開罰1萬元,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盧男提起行政訴訟,指員警當時穿著新換發的制服,他有看到員警攔他,但誤以為是交管人員或保全人員,才沒理會,且當時戴全罩式安全帽,聽不到員警哨聲,請求撤銷罰單。

密錄器佐證 警按SOP攔檢

執勤員警表示,當天他穿著制服取締交通違規,都按照SOP攔檢,並提出密錄器佐證,證明自己依法開罰沒有問題。

但法官認為,一般駕駛人行駛中,多是注意車前狀況,對於突然自一旁竄出的人物,常有不及反應情況,盧主張當時不知是警察攔停,以為是一般工程路管人員而未停車,堪可採信。對於法官判決,小港警分局表示尊重,由高市府交通局研議是否上訴。

換裝過渡期 法官寬鬆認定

律師葛光輝表示,盧男被開罰當時,是警察換新制服的過渡期,所以法官採比較寬鬆的認定,撤除這張罰單,現在民眾若發生同樣情況,是無法採用相同的理由去說服法官。

保全制服。(圖為資料照示意圖,圖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

保全制服。(圖為資料照示意圖,圖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