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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鬥毆危害巨大 3嫌求處無期 2嫌15年

去年六都聚眾鬥毆件數

去年六都聚眾鬥毆件數

2021/01/16 05:30

〔記者鄭淑婷、邱俊福/綜合報導〕街頭鬥毆幾乎天天上演,大規模的群毆也不時出現,為了維護社會安寧,全國各地警方都在全力壓制這類擾亂治安的大亂鬥事件。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生在去年9月、約有20多人的街頭聚眾鬥毆釀1死案件,認定該案「街頭逞凶、已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危害」,不只認為揮刀男犯下殺人罪,起訴後共將5名被告具體求處重刑,其中3人求處無期徒刑、2人求處15年。

街頭逞凶 全國警方全力壓制

全案起因於16歲曾姓少年與另名林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去年9月9日深夜,雙方約在桃園市中壢區大同路一家服飾店前談判,曾少找來黃、邱2男助陣,黃又撂來趙男、2名王姓男子等人前往;林男則找溫男、江男陪同,雙方一到場就打起來。

曾少的一方分持彈簧刀、球棒、安全帽、花盆、路邊旗座等行凶,溫、江2人被打趴在地,幫友人助陣談判的36歲溫男還遭人刺中胸腹,眾人見狀鳥獸散,溫後來不治。

目擊者說,當時有20多人大亂鬥,有人群毆時叫囂「要讓他死」。警方陸續逮捕涉案者,經查持彈簧刀的是趙男,他供稱揮刀刺溫男背部,黃承認參與鬥毆,邱男則被目擊者指控有出手,至於2名王姓男子,推稱自己只是幫忙載人而已。

檢方審酌18歲黃男、21歲趙男、27歲邱男、19歲王男與23歲王男5人,僅因他人債務糾紛就持器行凶,犯罪地點在街頭且群聚鬥毆,對往來公眾所造成的危險大增,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危害,依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曾少部分,另移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陸續被查出的涉案者,檢方另行簽分偵辦。檢方本次起訴的是第一波被告,其餘持續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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