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法官驚爆買春收賄 再揪1500萬不明財產
2021/01/09 05:30
轉任律師 照樣起訴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因不實申報加班、言語騷擾女同事等情,曾被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前年被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他隨後轉任律師。士林地檢署與廉政署進一步究辦刑責時,不僅有人檢舉他擔任法官期間,疑接受承審案件的委任律師招待買春和收賄,還查出他的相關帳戶竟有高達1537萬多元不明現金存入,昨依最重可判刑5年的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不明來源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起訴。
針對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陳辯稱,他曾辦理信用貸款或一般貸款買股票;他是精品LV會員,每年都有家族折扣,或幫他人刷卡買錶獲匯還;一部分是母親過世的白包及胞兄匯來的租金等。
稱錢是借款匯還
但士檢調查時,陳原本稱「忘記了」,後來才說錢可能是借貸或借款匯還等;此外,檢方傳訊陳的家人及比對匯款細目,認為陳頻繁存款,難以想像為何不一次存入,且2015、2016年的不明來源財產分別高達404萬及630萬元,遠超過他的年薪及租金收入,認定財產來源可疑,不採信其供詞。
至於不實申報加班,檢方認定陳梅欽明知未加班,仍在個人差勤系統偽填6度加班共22小時,再製作不實書面「加班費請領單」,詐得8小時加班費6136元。
陳梅欽為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1995年起擔任澎湖地院候補法官,2000年調任士院民事庭法官,至2年前事發後離職。記者昨試圖採訪他對遭起訴的回應,始終聯繫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