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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若是殺妻 法部:啟動台美司法互助

台裔美籍女子古雅芳夫婦當時入住的飯店。(記者王錦義攝)

台裔美籍女子古雅芳夫婦當時入住的飯店。(記者王錦義攝)

2020/12/2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38歲台裔美籍女子古雅芳在台消失,她的加國籍丈夫被認為是全案關鍵,但他已返美;因古女行蹤尚無著落,警方只能暫立失蹤案,也無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法務部表示,若有兇案證據,且足夠懷疑與古夫有關,可啟動「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萬一本案真的不幸和港女命案雷同,屬於外國人在台殺人潛逃回國案件,法務部指出,只要警方找到與命案相關蛛絲馬跡,且可懷疑其夫涉案,除可報請檢察官偵辦,檢察官也可啟動台美司法互助,例如遠端視訊訊問古夫。

視被告國籍決定何國偵辦

若古夫不具美國籍,檢察官又有證據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則我方除了透過文件交換的司法互助,還可利用協商方式,請美國註銷其簽證,將他驅逐出境,命他回到前一站,也就是台灣。只要他搭上國籍航空,我國警察就可將其逮捕。

反之,若古夫具有美國籍,依國際慣例,美國不可能把自己國民遣送到他國受審,此時,因為古女也擁美國籍,故美方亦有管轄權,可向我方請求鑑定、影像等證據移交的司法互助,把案件移轉到美國司法系統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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