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伯祥:體制化成司改絆腳石
〔記者溫于德、張文川/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認為,法官遴選委員會雖有外部委員,但本質仍是由司法院主導,考試的過濾機制流於形式化,筆試、書類審查不佔比分,由年齡偏大的法官和委員憑口試選才,自然傾向於錄取與正期法官同類型的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尤伯祥說,許多律師想轉職法官是為了正義感和對司法的熱情,但目前的審級體制,上級審永遠是對的,有創見的判決見解常被上級審一夕推翻而廢棄、撤銷,消磨新進法官意志與熱情,久之難免不如歸去或被同化;律轉法分發進入法院後,也偶有傳聞遭「司法官正期生」排擠、歧視而有適應不良狀況,「體制化」成為減緩司改提升律轉法比例進程的絆腳石,司法院應思改善之道。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律師轉任的法官具有社會經驗,無論決定被告刑期或做民事判決,不但適法,也能符合民眾期待。因此二○一七年司改國是會議就提倡「審判者多元化組成」,而多元化第一種方式是「國民法官」,目前預定二○二三年上路,第二種就是「律轉」,但「律轉」面臨「迴避制度」、「收入短少」等現實問題。
林志潔建議改革迴避制度
曾任二○一八年法遴會委員的林志潔說,迴避制度是指律師若在台北市登記執業,依制度必須轉任到台北市以外地區擔任法官,這會影響律師轉任意願,家人也可能反對;她建議取消這種通案作法,改為「個案迴避」,譬如律師個人或原屬律師事務所曾代理過A案,遴選上法官迴避A案即可。至於收入短少,只能設法調高法官薪資。
林志潔認為目前遴選的門檻不會過高,因為司法院希望錄取的法官是具經驗資深的律師,才會透過審視律師稅收、過濾有無不良素行、審閱以往書狀,防範思想不夠純正的律師。此外,林志潔認為擔任遴選委員的法官,都是被推舉產生,代表具一定能力、資歷,並獲同儕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