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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創汽車音響王國 模範夫妻反目興訟

陳氏夫婦經營的汽車音響公司在南部頗具知名度,陳男訴離遭法官駁回。
(記者李立法攝)

陳氏夫婦經營的汽車音響公司在南部頗具知名度,陳男訴離遭法官駁回。 (記者李立法攝)

2020/11/25 05:30

夫控妻拿錢不離婚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南部知名汽車音響大亨陳男控訴妻子拿了1200萬元,卻未履行離婚承諾,氣得提告訴請離婚,妻子則反控丈夫外遇3次偷腥生子,屏東地院法官認定,陳男外遇生子並與女員工關係曖昧,且無法證明1200萬元是雙方同意離婚的費用,認為夫妻感情失和,陳男應負最大責任,駁回陳男訴離的請求。

陳氏夫婦結婚近30年,以經營汽修廠起家,夫妻倆轉型汽車音響設計成功,陸續在南台灣各縣市設立營業據點,並將業務拓展至海外,兩人還獲選為「模範夫妻」接受表揚,但事業有成後,昔日同甘共苦的甜蜜夥伴,卻因感情疏離漸行漸遠,最後走向分居一途。

妻︰夫3次外遇、生子

陳男提告控訴,妻子拿了1200萬元同意離婚,卻未履行承諾,2人因口角不斷,已分居3年多,夫妻感情基礎不再,他無意再維持這段婚姻,請求法院准予離婚。

無法證明離婚費 訴離駁回

陳妻卻控訴,丈夫婚後第7年就和張女外遇生子,接著又背叛張女,在中國另結新歡,回到台灣後,竟與公司王姓女員工同居,還送了BMW給王女,甚至在其臉書留言「要結婚了」,讓她忍無可忍,該筆1200萬元資金,是用於雙方理財投資,並非離婚協議金,法院應駁回丈夫請求。

雖然陳男否認妻子的外遇指控,但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陳男與張女外遇生子,以及與公司王姓女員工關係曖昧是事實,且無法證明1200萬元是雙方同意離婚的費用,夫妻感情失和無法全歸責於妻子,反而是陳男應負最大責任,陳男請求實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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