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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桃花劫續燒 青蛙跳裸照外流

百萬網紅「放火」李育群指控遭JKF女郎「青青」男友強拍裸照及勒索25萬元,當時付款後對方已刪照,但「放火」裸照昨卻在網路瘋傳。(記者鄭景議翻攝)

百萬網紅「放火」李育群指控遭JKF女郎「青青」男友強拍裸照及勒索25萬元,當時付款後對方已刪照,但「放火」裸照昨卻在網路瘋傳。(記者鄭景議翻攝)

2020/10/25 05:30

現場付款後刪照

〔記者姚岳宏、吳政峰/台北報導〕百萬訂閱YouTuber「放火」李育群,上月與JKF女郎「青青」過夜,指控遭青青男友陳昰勳強拍裸照及勒索25萬元,本來付款後對方已歸還本票及刪照,但「放火」裸照仍疑似遭外流。警方表示,李男指控部分,已就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罪嫌著手偵辦,如果裸照確遭外流,將會對散布者加辦「散布猥褻物品罪」。

未料裸照網路流傳

昨天下午開始,疑似「放火」裸照在部分社群瘋傳,看過的網友說,照片裡「放火」全裸、手背後面,以青蛙跳姿勢蹲在電視櫃前;另有照片是有網友在「放火」下半身塗上黑色內褲,遮住重要部位,照片中「放火」神情木然。

散布、轉傳都觸法

原本雙方到案時都稱已刪除裸照,為何又外傳出去,截稿為止未得到「放火」回應。

警方說,尚未接獲報案,但散布裸照是違法行為,只要有人報案即偵辦,也提醒散布裸照者已涉嫌妨害風化罪的散布猥褻物品罪,民眾切勿轉傳。至於本案有無仙人跳可能,須再釐清。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顏世翠表示,若「過火」的不雅照足以刺激他人性慾,讓一般人不能忍受,或有暴力、性虐待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的資訊及內容,即構成猥褻品的定義,不論是源頭或轉傳者,都可能涉及散布猥褻物品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顏世翠說,除了刑事責任,散布者也有民事賠償問題,「放火」可主張人格權受侵害,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並請求精神慰撫金。

放火上月16日參加中秋派對後,到青青的台北市信義區小套房過夜,陳男前來發覺,帶著4名友人進屋逼問放火「你覺得要怎麼處理?」放火提及拿錢和解,最後以25萬元達成交易,但被要求拍下裸體道歉影片,才獲脫身。陳男前晚到案,否認強逼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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