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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接陳嫌流程/跨部會審查才可來台

香港籍男子陳同佳,2018年殺害女友棄屍後逃回香港。(資料照)

香港籍男子陳同佳,2018年殺害女友棄屍後逃回香港。(資料照)

2020/10/06 05:30

〔記者王冠仁、溫于德/台北報導〕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曾放話要來台面對司法,移民署指出,陳在台犯下殺人命案,已註記陳不得以網路申請電子簽證、落地簽來台,但未管制他入境;陳若要來台,必須前往台灣駐香港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我方會由陸委會、法務部等單位進行跨部會審查通過後,他才可來台。

據了解,刑事局已與香港警務處建立單一聯繫窗口,香港政府也已將我方投案窗口轉知陳同佳;如果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與我方聯絡;待我方進行跨部會審核通過後,陳才能搭機來台,屆時國境人員會協助他入境。

此外,向陳勸說來台面對司法的牧師管浩鳴,因具北京政協身分,若他要陪陳來台,也要到台灣香港辦事處臨櫃申請,須通過我方跨部會審核後才能來。過去香港民眾可以用落地簽的方式來台,外界擔心陳同佳是否可搭乘非國籍航空直接來台?對此我官員說,今年因疫情之故,港人無法以落地簽方式來台,搭機前都要向我申請並獲許可,陳無法搭乘非國籍航空直接來台。

士林地檢署原預定待陳抵台,先由警方作人別訊問再移送檢方,但礙於疫情,應會採「朱雪璋模式」,即陳穿防護衣待在航警局訊問室,由檢察官遠距訊問;若陳無羈押必要,待陳於隔離檢疫處所待滿14日後交保,若陳有羈押必要,便會提出聲請,法官同樣可採遠距訊問後裁定,若裁准會直接送往台北看守所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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