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情緒失控刺傷兒 莽父判刑2月
2020/10/04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一名吳姓男子因14歲兒子常闖禍,管教時情緒失控持水果刀刺傷兒子,看到兒子流血才驚覺闖禍,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少年表明要對爸爸提告,吳男遭警方移送法辦。桃園地院依家暴傷害罪將吳男判刑2月,審酌他一時衝動,犯後態度悔悟,給予緩刑2年。
吳男與兒子同住出租套房,今年3月管教兒子時,不滿兒子頂嘴又拔腿逃跑,盛怒下除揮拳和以球棒毆打,還用水果刀剌傷兒子左上臂,看到兒子流血後才驚覺不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稱:「我刺傷兒子了!」吳男告訴警方,兒子經常闖禍,管教時又不聽話,才會情緒失控。
法官認定吳男對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犯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判刑2月,但考量他是一時衝動,犯後自首,雖未取得兒子諒解,仍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