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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秘書夫提事證打民事 陳怡恐難全身而退

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資料照)

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資料照)

2020/08/06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被爆與女秘書車震,行車紀錄器錄到呻吟聲與鹹濕對話。對於本件民事官司走向,律師廖芳萱認為,依目前揭露的情節來看,陳怡恐侵犯鄭女丈夫曾男(事發後離婚)的配偶權,再依兩人社經地位等研判,賠償金額可能落在30萬元上下。

律師估約賠30萬元

廖芳萱指出,曾男求償200萬元,要全拿恐有難度,因陳怡只被錄到1次,且沒有性器接合的確切證據,曾男只能主張2人互動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並提出精神受侵害的證明。

廖芳萱說,若曾男能證明陳怡侵害他的配偶權,造成精神實質損害,法官考量陳怡身為衛生局長、曾男為水產業者,陳怡與鄭女對話內容鹹濕,但只有一次,研判可能判處30萬元上下。

但如果是鄭女主動做出自慰等動作給陳怡看,陳怡是否仍有侵權問題?廖分析,法官會衡酌在這種狀況下,陳怡本可下車離去,但他仍留車內,從社會通俗的客觀角度來看,正常人不會接受,故仍可能被認定侵害曾男配偶權。

此外,依據錄到的對話內容,如果確有鏡週刊等媒體報導所稱「妳做情婦不錯,妳也是X幾個了」、「等等要雙贏」、「濕了喔」等對話,以及呻吟聲,法官綜合前後脈絡,應會認為事證明確,判賠機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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