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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無照少年撞飛腦死 21歲警今器捐 10家庭受惠

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警員楊庭豪昨晚2度判定腦死,今將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有10個家庭能受惠。(圖:翻攝自臉書)

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警員楊庭豪昨晚2度判定腦死,今將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有10個家庭能受惠。(圖:翻攝自臉書)

2020/08/04 05:30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樹林派出所二十一歲警員楊庭豪二日凌晨執勤時,遭無照騎機車的十七歲張姓少年撞上,造成顱內出血及多處部位骨折。昨晚七時半亞東醫院宣布,經過二十四小時搶救,楊員在昨天晚間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預計今天下午進入手術室,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有十個家庭能因他的大愛而受惠。

肇事的張姓少年昨由媽媽陪同,一起到加護病房向楊員的父母下跪磕頭,並說「楊媽媽對不起」。

24小時搶救 腦幹仍無功能

亞東醫院表示,楊庭豪遭高速撞擊後,致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經搶救恢復生命徵象,並住進加護病房,當時昏迷指數僅剩三。

亞東醫院說,經二十四小時救治,昨天早上楊員腦幹依舊無任何功能,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讓他遺愛人間。

家屬難過地說,雖然楊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器捐可以幫助更多人,相信也是從事警職的他最重要心願。

家屬忍痛 完成警助人心願

二日凌晨,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三名員警各自騎乘警用機車支援處理民眾打架案,一路鳴笛、閃警示燈,行經大安路、俊英街口,楊庭豪被張姓少年從右側高速撞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肇事的張少頭部撕裂傷,意識清楚。

楊員的父母從台中趕往亞東醫院探視,兩人哭紅雙眼說「真的放不下,看幾次都覺得心疼、心痛」、「為什麼會這樣…不能接受…他這麼努力」。

據了解,肇事的張少是單親家庭與媽媽同住,家中經濟全靠媽媽賣檳榔,他也會打工補貼家用。案發當天,張少打工下班後到朋友家,返家途中發生車禍,他事後相當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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