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小 心/支付命令 也成詐團騙財工具
2020/07/03 05:30
有疑問 20日內聲明異議自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屏東地院寄送支付命令出錯,被判國賠給受害人。現今竟有詐欺集團看準它的司法專業性及民眾對法院敬而遠之的心態,把支付命令當成詐財道具。
債權人透過司法討債,會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林俊峰律師表示,有些債務人往往自認未欠債,未去聲明異議,導致詐欺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不須證明文件的特性以及運用話術,成功騙倒債務人。
林俊峰因此提醒,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有疑問時,應於20日內聲明異議,以便確認支付命令有無問題,否則就可能受害;一旦被騙,只能對詐團提起刑事告訴,但錢可能還是討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