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逮到裸女+體液 檢信人夫DIY不起訴
2020/04/19 05:30
正宮撞見家裡有小三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多數抓姦案件想要直接掌握「性器接合」事證,並不容易,但若在男女獨處場所起獲混有男性精液和女性DNA的「關鍵紙團」,多半會認定通姦成立。不過苗栗一名男子帶女子回家過夜,不僅被正宮發覺女子裸身睡床,房間垃圾桶內也起出沾精衛生紙,送驗確認紙團上有女子DNA,但檢察官仍認為無法證明2人發生性行為,將全案不起訴。
人夫稱兩人睡不同房
據了解,40歲陳男去年9月趁妻子不在家,帶26歲徐女回家過夜,陳妻隔天清晨5時返家,發現徐女赤裸上身睡在她家,接著又在房間內垃圾桶,找到沾有精液衛生紙,還發覺丈夫曾帶徐女到宜蘭泡湯旅遊,當時丈夫拍下徐女身體裹毛巾的照片。
陳妻氣得報警,怒告丈夫、徐女涉嫌相姦、通姦行為。其中沾精衛生紙送驗後,確認上面除留有陳男精液,衛生紙上採驗到的上皮細胞層檢體,也驗出與徐女DNA相符。
陳男指稱,徐女當晚睡客房,他未與徐女發生性行為,沾精衛生紙是他自己在家中以手自慰留下。照片雖是他和徐女去宜蘭溫泉旅遊,對方身體裹毛巾照片是因徐女剛洗完澡,到他房間來找他時所拍,2人睡在不同房,沒發生性行為。
還稱出遊泡湯無姦情
徐女也稱,身體裹毛巾照片是她與陳男去泡湯,2人有喝酒、親嘴,但無姦情。到陳男家也沒發生關係,她當天酒醉,嘔吐到衣服。徐女委任律師辯護說,徐女之前在KTV喝酒,酒醉嘔吐到衣服,才會脫下衣服,衛生紙上的徐女DNA,是徐女吐在垃圾桶時沾染。
「罪嫌不足」不起訴
苗栗檢方認為,親密出遊照只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無法認定發生性行為;沾精衛生紙上的徐女上皮細胞層DNA,無法判斷來自身體何處,難以排除衛生紙是沾到徐女口腔唾液嘔吐物的可能,基於「罪疑唯輕」原則,認定2人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