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準則/商品可小換大 但不能換錢
2020/02/29 05:30
記者吳昇儒/專題報導
基隆市政府產發處工商管理科指出,俗稱娃娃機的選物販賣機商品,被夾出後禁止買賣,但可以用交換的方式,只要雙方有協議,可讓消費者用數個小商品向台主兌換成大型商品。
工商管理科許姓承辦人說,選物販賣機嚴禁用現金交易買回商品,否則恐涉犯賭博罪。此外,選物販賣機Ⅱ代雖然是評鑑過的機台,但除了保夾可以不受790元規範外,其他部分仍與一般合格的選物販賣機相同,包括不得改變機台玩法、商品市值須達保證取物金額7成等。
王姓資深警務偵查佐表示,拿夾取的商品換現金,等同到電子遊戲場拿著點數券換現金一樣,依規定點數券只能換等值商品,如果變成換現金,即構成賭博罪要件。
律師林富貴表示,選物販賣機的任何改裝,例如擺在裡面的商品其實是現金等物,已更改原出廠核准娛樂的模式,此舉應含有射倖性,也就是說利用合法掩護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