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老闆上摩鐵 綠帽夫忍1夜等門開
2019/12/30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已婚李姓女子與管理顧問公司張姓老闆投宿摩鐵,一待就是8小時,李女的丈夫在摩鐵對面房間等候一夜,於李女開門離去時報警捉姦,並以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李女要賠15萬元。
李女的丈夫主張,與李女2007年結婚,妻子在張姓老闆的管理顧問公司工作,從2016年10月起,妻子有多次未回家過夜情形,孩子都是自己獨自照顧。
2017年5月10日他到妻子上班的公司,同日晚間10點許,目睹張男與妻子駕車一同到台南市北海儷晶汽車旅館投宿,他差點昏倒,只好在摩鐵對面房間守候一夜。
李女的丈夫表示,直到隔天清晨6點許,看到房間鐵捲門升起,妻子要開車離開,上前質問並報警處理,當時張男穿1件內褲從房間外出查看;他痛批妻子與張姓老闆在摩鐵共處長達8小時,已侵害他的配偶權,造成他精神痛苦,向妻子求償100萬元。
李女辯稱,並沒有如丈夫所說多次未返家過夜情形,當晚原本只有她要到摩鐵投宿,張老闆擔心她身體不佳、耽誤隔天工作,才會在摩鐵房內沙發上待到清晨,否認有通姦。
李女的丈夫並未掌握到妻子與張男在摩鐵房內有性器官接合的證據,檢方對兩人通姦、相姦案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雙方已於隔年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