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無保趴趴走 遭罰寒天裸跪自掌嘴
2019/12/08 05:30
〔記者張瑞楨、顏宏駿/綜合報導〕30歲孟姓男子涉性侵14歲少女,警方傳訊孟男後將他函送彰化地檢署究辦,檢方偵辦期間未做任何強制處分,少女家人認為女兒「被欺負」,性侵犯遭法辦竟然沒事,繼續在外趴趴走,氣得堵到孟男後,強迫他寒夜脫到只剩內褲下跪及自己掌嘴,逼他承認性侵害女孩子;這段「私刑」影片被人PO網,引發議論。
私刑影片PO網 引議論
約3分30秒的錄影被人PO上臉書社團,畫面可見孟男直打哆嗦,拍攝者罵他:「會不會太扯?」令他自掌嘴巴,孟掌嘴後又被逼問,孟吞吐回答:「我不應該強姦(性侵害)女孩子」,孟男要求穿衣被拒,反而被嚇說:「是我們叫人來嗎?」孟連忙回:「不要,當時我沒想那麼多。」想對少女道歉;拍攝者續斥:「人家(少女)才幾歲?你又是幾歲?」接著被逼做伏地挺身等。
警方表示,孟男設籍在彰化,警方前天訪查,他不在家,孟的父母表示兒子僅偶爾回家,不清楚目前行蹤。孟男被控今年7月間騷擾和性侵害國中女學生,被害人報警。
據了解,「私刑」案是因孟男遭辦後,未被押也無交保,少女親友得知,無法接受性侵犯爽爽在外,找到孟男後給予「私刑伺候」。
雖然「私刑」違法,但看過影片的人,幾乎一面倒撻伐孟男是人渣、垃圾。警方提醒民眾不要動用私刑,否則恐觸犯刑法強制罪或傷害罪。
檢指無逃亡跡象 才未強制處分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男子與女子發生多次性關係,只有1次是強制性交,其它是合意性交,案件函送彰檢後,認為被告非現行犯,案發後一直住在原居住地,無逃亡跡象,加上被告坦承犯案,檢方認定沒有強制處分必要,上月以「對未滿14歲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