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不管調局管不到 機關保防 國安大漏洞
〔記者黃捷、楊國文/台北報導〕王立強共諜案讓國人意識到,長年以來,來自中國的滲透一直是無孔不入、甚至有增無減;然而,目前我國對抗紅色滲透行動,主軸放在偵辦共諜案等打擊面,全國政府公務機關的「機關保防」相對弱化、甚至放空,成為長年被忽視的國安漏洞。
現行執行國安任務的主力機關是國安局及調查局,但相關機制於一九九二年改制為政風系統,「機關保防」幾乎成了三不管地帶。原因是,早年俗稱「人二」的保防員,過去隸屬於調查局,全面改制政風系統後,雖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政風單位仍對機關安全與機密有維護之責,但他們「解釋」認為,政風人員已不用執掌機關保防、也無績效評比,縱使「安全維護」仍算保防一環,政風人員幾乎不再主動情蒐。
接著,廉政署二○一一年成立,全面收編政風單位,各機關政風人員不再受調查局指揮,負責國安督導的調查局已難管到這一塊,對各機關內部的掌控程度大幅降低,雖明為主掌機關保防業務,其實力不從心。
近幾年中國對台滲透動作愈來愈多,為解決「廉政署不管、調查局管不到」問題,加上二○一七年三月爆發全國矚目的中生周泓旭共諜案,「保防做得夠不夠」再度引發關注,法務部與調查局擬推「保防工作法」強化保防作業。
該法草案除加重間諜行為刑度至七年以上,另一大重點是讓調查局能派駐「保防員」至各機關,或借調政風人員替代,把上述國安漏洞補起來。
因草案明定保防員擁有「準司法警察權」,能查訪可疑對象,向各機關、團體或個人調閱相關資料,若發現有危害國家機密之虞,也可臨檢或查扣物品等;這些實務上落實保防的作為,遭到若干民代和特定媒體渲染為「人二復辟」,行政院為求慎重,將草案退回繼續研議,實則保防工作法面臨重大阻力。
據了解,調查局為降低爭議,從立法改為制訂行政命令性質的「保防作業要點」,簽送行政院審核;但整體看來,弱化多年的機關保防,迄今仍在空窗狀態。
我們的「機關保防」一拖多年,但來自中國的滲透威脅有增無減,我方防線恐已從「可能被突破」的危險,進入「已有破口」的紅燈告急情勢,值得政府高度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