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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法官落跑/移民署境管 花檢監控

林德盛(資料照)

林德盛(資料照)

2019/11/1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被依貪污罪判刑十年確定,檢方隨即啟動「防逃機制」,據悉,移民署已對林德盛發布境管,花蓮地檢署亦囑派員警監控他,一旦察覺行蹤有異,檢察官可在收到判決書之前就逕行拘提,發監執行。

過去判決確定到發監執行,約有兩週文書檢卷及郵寄天數,無形中成為被告最佳逃亡空窗期,比如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已改名井樹華)涉貪被判刑十一年半,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才發現他已不知去向。

依今年七月施行的刑事訴訟法新版防逃規定,賦予檢察官得知有罪判決確定,可直接通知被告赴監執行;此外,被告被判逾兩年以上徒刑,檢察官如認為有逃亡之虞,也可逕行拘提。

刑事訴訟法修法時法務部建議,應明定被告有到庭聆聽判決的義務,一旦被判有罪,檢察官可當庭逮人發監,以免被告得知判決結果落跑,惟此條至今尚未通過。司法院對此表示,雖該條文未過,但法官仍可依刑訴法第一一六之二條,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降低逃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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