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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撂警衝幼兒園 處拘役40日

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在幼兒園疑似遭人欺負,竟找刑警到校辦私案,花蓮地院昨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四十日。(資料照,記者王錦義翻攝)

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不滿女兒在幼兒園疑似遭人欺負,竟找刑警到校辦私案,花蓮地院昨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四十日。(資料照,記者王錦義翻攝)

2019/09/11 05:30

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去年六月在檢察官任內,懷疑女兒被幼兒園同學欺負,撂刑警赴幼兒園「訊問」小朋友,還向園長恐嚇:「你是不是準備來進監獄…」行徑魯莽,不但被監院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花蓮地院昨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四萬元,其餘強制等罪嫌獲判無罪。

林俊佑懷疑女兒在幼兒園遭同學欺負,質疑園方未妥善處理,找來兩名刑警到幼兒園,進入教室對在場學童質問,他不滿黃姓園長未能立刻承諾交出錄影檔案,向園長恐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那沒問題啊」,黃姓園長報警提告,案經花蓮地檢署偵結起訴。

法官依據相關證詞及錄音、錄影畫面,認為林的言語,已表明將使告訴人的自由安全有所不利,告訴人知悉對方是檢察官,不清楚日後他是否循合法途徑或濫用職權處理此項爭議,且林於教室質問學童,已使告訴人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林俊佑憑個人主觀上認定女兒遭欺凌,即出言恫嚇告訴人使其心生畏懼,且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感,事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

不影響免職行政懲處

而林俊佑另外被檢方起訴的強制罪、強制未遂罪、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部分,因未構成犯罪要件均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指出,將研議是否上訴,另林之前經職務法庭判決免職的行政懲處,不會受刑事判決無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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