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虐童 打手、踩腳、甩巴掌 被公告不得當教師
2019/08/19 05:30
路人目睹惡行錄影po網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私立立人幼兒園女教保員魏宏如被控,一個上午連續對4歲林姓男童打手、踩腳踝、甩巴掌;其中校外教學時,魏女踩踏林童腳踝的惡行,還被路人目睹錄影po網。林童受到驚嚇,晚上睡覺不安穩,還因此驚醒哭喊,新竹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魏女,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
檢起訴魏女 建請加重其刑至2分之1
檢警調查,40歲魏宏如去年11月16日上午8點多,在立人幼兒園教室內,徒手拍打4歲林童左手臂,9點多帶林童及其他學童到新竹市中央路騎士堡遊樂場校外教學時,見林童盤坐在走道上,即以左腳踩踏林童的腳踝,中午返回幼兒園用餐時,又徒手掌摑林童臉頰,致林童有疑似急性壓力反應、雙足多處鈍挫傷。
男童疑有急性壓力反應 多處受傷
魏女在遊樂場踩踏林童腳踝時,被路人目睹,並以手機拍攝上傳網路。
魏女供稱,有在園內拍打林童左手肘,帶林童至遊樂場校外教學時用腳推開林童的腳,中午回幼兒園用餐時,也有對林童甩巴掌,但辯稱未造成林童受傷。
林母指控說,兒子告知遭魏女踩腳,晚上睡覺還驚醒哭喊,事後她帶兒子去看骨科及精神科。
檢方勘驗監視影像光碟,確認魏女有被指控的犯行,認為魏女所為已犯刑法傷害罪嫌,全案提起公訴,且因魏女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建請院方依法加重其刑至2分之1。
魏女被罰鍰6萬 並公告姓名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表示,對魏女依兒權法處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且通報國教署為不適任教師,魏女將不能在幼兒園及相關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