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商事案」複雜 成分案霸凌風波導火線
2019/08/13 05:3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民事庭長楊絮雲指控最高法院分案不公,把包括RCA案在內的20件「特殊商事案件」分給她;其中,RCA案纏訟17年,共計529名被害人求償共27億元,最高法院去年8月才判應賠262人共5億餘元確定,其餘246人發回更審;此外,其餘1163名員工組成「二軍」另求償73億元,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全案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RCA案纏訟17年 仍未了
本案被害人集體主張RCA關廠後,前員工陸續發現身體健康亮紅燈,不少人罹癌,甚至已病逝,顯然受污染影響;RCA則反駁對方把頭痛、疲勞等多年後出現的症狀都列入求償項目,無法證明與工作相關。由於被害人數眾多,法院得針對病症逐項審理因果關係,致訴訟時程極長。
RCA是美國家電大品牌公司,1969年到桃園、新竹和宜蘭設廠,1992年關廠後資遣員工並賣地,將剩餘32億元匯出台灣,留下大量有機溶劑致癌物,嚴重污染土壤及水源,直到1994年時任立委趙少康揭發,此事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