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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妹睡姿撩人遭輪暴 精液非雙狼的仍重判

2019/04/24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18歲女子小美(化名)到朋友家作客,卻因睡姿撩人,遭好友陳男、鄭男輪流性侵得逞,6天後小美報案驗傷,並將下體採集的男性精液送驗,比對結果都不是兩名惡狼的。辯護律師雖拿此大做文章,企圖為兩名被告開脫,但法官不採信,根據小美的指控及證人證詞,認定2人確有輪姦暴行,仍依共同性侵罪判2人重刑。

小美說,與陳男、鄭男都是朋友,2017年12月某日3人先後抵達朋友楊姓男子的租屋處,她坐在床上玩手機,不久就睡著了,鄭男脫她褲子驚醒了她,她尖叫要鄭男住手,陳男就摀住她嘴巴,鄭男性侵得逞,但她一直反抗踢鄭男。鄭男放手後又摀住她的嘴巴,陳男接著性侵她。

法官︰不能因此認定2人無犯案

事後小美向男友吐露遭2人性侵一事,6天後小美報警控告2惡狼,然而警方從小美下體所採集到男性精液DNA送驗,竟與陳男、鄭男都不符合,對此法官認為,由於採集時日已久,仍不能就此認定2人沒有犯案。

根據友人證稱 認定2人輪姦暴行

陳男律師甚至說陳男當時因為被突如其來的「3P」情節,嚇得無法勃起,自然事後在小美下體採集的男性精液,不可能是陳男的。但法官認為律師的辯詞太主觀,無法採信。

證人楊男說他洗澡時在浴室聽見小美尖叫,出來看到陳男蓋著被在小美身上,小美推胸說「不要一直弄」並且哭泣,加上現場空間狹小,合議庭因此認定2人確有輪姦暴行。

法官認為,2人為滿足個人性慾,竟利用與小美獨處一室機會,侵害其性自主權益,造成小美身心嚴重傷害、惡性重大,且犯後多方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因此依共同強制性交罪重判陳男8年6月、鄭男7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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