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狂跟蹤扯情敵髮 帥警怕怕聲請保護令
扯情敵頭髮示意圖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恐怖情人如影隨形,讓型男帥警也要聲請保護令!
交往3個月 騷擾1年多
新竹地區陳姓警員與竹科張姓女工程師分手後,張女卻對他念念不忘,用各種方式持續騷擾他,陳男與林姓女友人到淡水出遊,她也租車全程跟監,陳警進入國道警察局,張女竟在路肩等著他出來,回到新竹還拉扯林女頭髮、摔手機辱罵「臭小三、不要臉」,新竹檢方依強制、毀損、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張女,陳男向新竹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陳男工作認真、態度親切,深獲同仁喜愛,就像個陽光大男孩。他說,2016年5月認識張女,3個月後開始交往,但只交往3個月就分手,事後張女不斷騷擾他和他的朋友、同事,並在他家附近監視他的動態。
去年初他認識林女,3月中一起到淡水遊玩,出發不久就發現張女開車跟蹤,他急轉彎、迴轉想甩開,張女依舊緊追不捨,停路肩時她也停,連到加油站都跟,甚至進入國道警察局時,張女還在路肩等。
當晚回到新竹,陳男忍無可忍,上前質問為何跟蹤他們,雙方發生爭執,林女拿出手機錄影蒐證,張女見狀強行取走手機,隨手丟擲,導致手機受損,還拉扯林女頭髮,造成林女跌倒瘀傷,並怒罵「臭小三」、「不要臉」,張女認為自己因此受傷,控告林女傷害。
陳男說,張女惡人先告狀,為了跟他復合,用各種方式騷擾他1年多,實在無法溝通,還讓林女牽扯其中,他實在感到遺憾。因此以張女有實施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等危險為由,向新竹地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
林女說,她跟陳男只是普通朋友,與張女無冤無仇,張女無須對她反應這麼大,她正常交友卻在大街上人來人往的地方、在警方面前被辱罵小三,心裡覺得很受傷、也很委屈,何況陳男與張女沒有婚約關係,她怎麼會是小三?
張女坦承有說「小三」等語,但否認針對林女,也否認強取手機、傷害對方,但檢方未採信,偵結後起訴。
至於張女控告林女部分,檢方認為張女傷勢可能是在拉扯林女過程中造成,林女是被攻擊的一方,林女與陳男均無明顯攻擊張女的行為,無從認定傷勢係遭林女傷害所致,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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