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特陪參審 判決有罪更難
2019/03/17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對於朝向陪審制傾斜的參審新制,一名資深司法官指出,有罪判決的門檻設計,比陪審制與參審制還高,若出現爭議的無罪判決,恐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出現僵局須重來 凌遲民眾
他表示,陪審制只要陪審員認為有罪即成罪,參審制則是三分之二法官投下有罪票就成罪,但修正版要8位國民法官一致決定有罪,還要最少一位職業法官贊成才成罪,標準之高,民眾不一定能接受。他認為,要達「一致」評決很不容易,若變成僵局陪審,檢察官須重新起訴,國民法官也得重新遴選,所有流程又要再跑一次,對被告與被害人都是一種凌遲。
新制違背蘇揆宣示的時效性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指出,修正版恐延宕案件審理,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的「時效性」背道而馳,且當事人只要收買其中一位國民法官,就很難做成有罪評決。
司改會支持新制 盼儘速立法
何俊英表示,司改應先搞清楚是「制度」或「執行制度的人」有問題,若只是幾位恐龍法官不接地氣,就推翻運行已久的審判制度,有因噎廢食之虞;況且人民在意的不是制度,而是判決有無符合期待、理由能否充分說服、法官態度是否公正。何認為,若真要廢棄現行體制,不如直接移植國外制度,畢竟他們已運行多年才磨合成現況,我們若憑藉想像獨創出新制,毋寧是拿民眾權益做實驗。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則認為,國民法官進入法庭,可改變職業法官心態,採集中審理可短時間就做出評決,效率反會提升。至於是否會提高有罪門檻?林永頌認為,國民法官若一致評決有罪,但未獲任何一位職業法官認可的機率其實很低,盼草案能在本會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