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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鬧分手/恐怖情人埋伏開槍 女友腹部中彈

男子黃良誌持改造手槍朝女友腹部開槍,被逮捕送辦。 (記者蔡宗勳翻攝)

男子黃良誌持改造手槍朝女友腹部開槍,被逮捕送辦。 (記者蔡宗勳翻攝)

2019/01/11 06:00

〔記者蔡宗勳/嘉縣報導〕雲林務農男子黃良誌認為交往3、4年的鄧姓女友向他借錢不還,還鬧分手,前天深夜攜帶改造手槍到鄧女的嘉義縣住處前埋伏,昨凌晨見她返家攔下要求還錢,進而掏槍近距離朝女友正面開槍,鄧女腹部中彈倒地,所幸黃嫌開一槍就卡彈,隨即逃逸,鄧女一度情況緊急,送醫急救後脫險;黃嫌稍後落網。

警方昨凌晨零時獲報,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某民宅前發生槍擊案,一名女子中槍倒臥血泊,歹徒駕車逃逸,水上警分局啟動快速打擊部隊趕到,查出傷者是38歲越南籍鄧姓女子,由救護車送醫救治。

警方進一步查出開槍嫌犯是有傷害等前科的43歲男子黃良誌,根據線索全力追緝,2小時後將他逮捕帶回,同時起出作案改造手槍1支、彈匣1個、彈殼1顆、子彈4顆。

黃嫌供稱,3、4年前在雲林縣元長鄉一家小吃部認識鄧女,雙方都已離婚,於是交往,彼此有金錢往來,未料鄧女跟他借錢後不還,還鬧著要分手,他火大才會深夜開車至女友住處外等候,見她上完夜班返家時上前理論,對方拒絕還錢,一時衝動掏槍射擊。

不過警方根據黃嫌「攜槍談判」犯案手法,不排除是預謀開槍報復,且他宣稱槍械是已故友人寄放的說詞,也令人起疑,詢後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將他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談判勿激怒 拖延時間求助

鄧女剛送醫時,因腹部中槍,彈頭卡在腹內,情況一度緊急,轉送嘉義基督教醫院動手術取出子彈才脫險。

水上警分局偵查隊長陳俊廷表示,男女交往後,如發現對方在暴怒下會有暴力舉動,甚至是欲置人於死地的「恐怖情人」,尤其遇對方登門堵人或要求談判,此時個人處境可能是在危險狀態,千萬不要用言語激怒對方,宜設法虛與委蛇拖延時間,避免對方失去理智,並想辦法對外求助。

男子黃良誌持改造手槍朝女友腹部開槍,被逮捕送辦。 (記者蔡宗勳翻攝)

男子黃良誌持改造手槍朝女友腹部開槍,被逮捕送辦。 (記者蔡宗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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