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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妻擁3個小王 正「公」回家要先通報

2018/12/07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姓男子2年前娶回悍妻,回家前若沒事先通報妻子,常遭妻子怒罵或被拒於家門外,前年還一度被趕出家門,去年1月曾妻生病住院,曾男從家中事物驚覺妻子竟有3名「小王」,其中「2號小王」楊男送她1本「寶貝專用券」,妻子每回出示2張券,就可享受對方的「按摩、公主抱」服務,「1號小王」則幫曾妻付租;新北地院判決曾妻須賠償丈夫10萬元,同時判准離婚。

沒通報 會被反鎖或怒罵

據了解,曾男與大3歲、有一段婚姻的妻子結婚後,租屋同住;曾男指控,妻子婚後常以心情不佳為由,要他回家前須先通報,下班前一定要打電話問「幾點可以回家」,若沒照辦,會遭反鎖家門或被妻子激動怒罵等。

曾男主張,妻子前年兼差酒吧工作,常常清晨爛醉回家,他若出言關心,也會遭責罵「你錢賺得少、無權過問」,後來她以身心狀況不佳,拒絕他回家,甚至趕他出門、1個半月不要聯絡。

去年1月,他因妻子生病住院,總算可以自由進出家門,結果驚見屋內有楊姓男子的私人物品,發現2人互稱老公、老婆,並討論何時結婚、搬家等;不僅如此,楊除了把2人接吻照當臉書封面,還贈送妻子1本可無限期使用的「寶貝專用券」,吵架時妻子可拿出專用券,楊男就得閉嘴聽話,若需按摩、公主抱等,得用2張券。

法官判離 妻賠夫10萬元

曾男氣憤找妻子理論,妻子否認偷情,辯稱楊男出車禍沒錢,付不起房租,她出於道義才暫時供住,接吻照只是喝酒肢體接觸,沒有什麼。

但曾男還發現另名劉姓男子長期幫妻子付房租,後來劉男也承認在曾妻前段婚姻時,就與曾妻交往,始終一直維持性關係;不僅如此,劉男因不滿自己付錢,曾妻卻瞞著他讓曾男及1名叫「冠廷」的男子入住,揚言提告,曾妻知道後也替「冠廷」叫屈,表示:「跟冠廷有什麼關係?」

曾男依此訴請離婚及求償50萬元,曾妻沒出庭抗辯或提書狀抗辯,法官審理後認定曾妻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判准離婚及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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