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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隨機約炮仙人跳 預寫「我被強暴」簡訊 破功

情境照

情境照

2018/10/0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預知「被強暴」紀事?少女涵涵(化名)今年6月間與吳姓男子相約到汽車旅館喝酒,赴約後,傳送「我被強暴了」簡訊給男子羅緯帆,羅男隨即帶人衝入房間毆打吳男,並勒索「遮羞費」。不過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涵涵發出的求救簡訊,手機內的建檔時間,居然是在與吳男見面之前,據此認定全案為預謀仙人跳,依強盜罪嫌將羅男與2名林姓共犯起訴,涵涵等2女另案偵辦。

羅男3人起訴 2女另案偵辦

檢方調查,有詐欺前科的25歲羅男,與涵涵、池姓女子及2名林姓男子涉嫌共謀仙人跳,涵涵先透過網路隨機搭訕吳姓男子,今年6月20日下午約吳到超商見面,接著提議到汽車旅館喝酒。

涵涵見吳男中計,當天下午3點抵達汽車旅館後,就把預先寫好的求救簡訊「我剛被強暴了,你快來救我」,傳給在附近待命的羅男,羅男收到簡訊後,帶著其他3名共犯,持棍棒、木劍闖入汽車旅館房間內,不由分說地猛打吳男一頓,將吳男打到手指骨折、韌帶斷裂,頭部與腳部也都受傷,這時羅男再態度放軟,建議吳男付「遮羞費」了事。

吳男見難以脫身,只好乖乖把錢包交給羅男,但羅男見錢包內只有3000元,不甘就此放人,又要求吳當場簽下和解書,承認性侵涵涵並自願讓渡名下的TOYOTA汽車。羅男等人事後直接把吳男的車子開走,但警方獲報後,當天下午就抓到涵涵,今年7、8月又陸續逮捕羅男等人。

5嫌到案否認設局仙人跳,辯稱吳男自願給錢及讓渡汽車,但檢察官查閱涵涵的手機後,發現涵涵是用手機記事本功能撰寫求救簡訊,而記事本內的存檔時間,居然是在案發當天上午,等於涵涵還沒見到吳男就「預知」會被強暴,認定本案為預謀仙人跳,依強盜罪嫌起訴羅男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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