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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娶單純嬌妻 她竟有3段婚姻私生子

台中高分院認為徐女可能不願回首過去傷痛,而對張男語多保留,卻非詐婚或詐財,判決徐女應給付8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36萬元),全案確定。(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認為徐女可能不願回首過去傷痛,而對張男語多保留,卻非詐婚或詐財,判決徐女應給付8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36萬元),全案確定。(資料照)

2018/08/2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3年前與中國徐姓女子結婚,婚前徐女曾告知離婚1次且育有1子,張男不排斥離過婚的女人,但希望對方生活單純。不料,娶回台灣後竟發現,徐女不僅是第3次結婚,且曾嫁過台灣人,之前2段婚姻僅維持各1個月與8個月,兒子還是「父不詳」,他認為徐女生活複雜,還可能通姦生子,提告索回贈與的金飾、生活費共74萬餘元。台中高分院認為徐女可能不願回首過去傷痛,而對張男語多保留,卻非詐婚或詐財,判決徐女應給付8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36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張男在2015年透過婚姻介紹人迎娶徐女為妻,徐女於台灣入境面談時,移民署官員婉轉告訴張男,徐女「曾入境台灣」,張男調閱戶籍資料,赫然發現徐女在2012年夏天,曾嫁給鄭姓台灣人;徐女更坦承在2013年再嫁中國籍吳男,2014年7月離婚,且徐女的兒子「父不詳」,不是與2名前夫所生。

張男懷疑徐女生活複雜,兒子可能是通姦所生,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訴訟,另提出撤銷贈與訴訟,要徐女償還生活費等共台幣74萬餘元;徐女說,她如實告知張男「曾離婚」且有1個小孩,沒有詐婚詐財,願意償還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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