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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離世800天 父心如刀割拒受道歉

小燈泡的父母劉大經(左)與王婉諭(右)手牽著手走出高院,並表示不會接受兇嫌王景玉的道歉,希望法官能判處兇嫌死刑。(記者劉信德攝)

小燈泡的父母劉大經(左)與王婉諭(右)手牽著手走出高院,並表示不會接受兇嫌王景玉的道歉,希望法官能判處兇嫌死刑。(記者劉信德攝)

2018/06/0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王景玉前年當街砍殺4歲女童「小燈泡」,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昨高等法院開庭時,王除表示自己正在抄佛經懺悔,也首次向家屬道歉,但首度到庭的小燈泡父親劉大經痛批王無愧疚感,當庭敘述自己在女兒死亡近800天後仍心如刀割,拒絕接受道歉,並向法官強調應判王死刑,「若處以極刑以外之刑,會讓社會處於恐懼之中」;法官訂7月3日宣判。

高院開庭 王嫌首次向家屬道歉

35歲王景玉前年3月在北市內湖區砍殺女童「小燈泡」,士林地院雖認定王再犯風險高、犯後無罪惡感及悔意,但考量聯合國兩人權公約規定不得判精神障礙者死刑,一審只判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昨提訊王景玉召開最後一次辯論庭,除了小燈泡母親王婉諭現身外,父親劉大經也首度到庭。

開庭時,劉大經當庭朗讀長達1490字的陳述稿,敘述自己在女兒死亡近800天後仍心如刀割,「從那一刻起,我的一部份生命也一同死去,我的家人,他們也都死去了一部份生命,這是何等巨大錐心之痛,我只希望沒有人要再去承擔這樣的傷痛。」他並強調,法院若處以「極刑以外之刑」,將會讓社會處於恐懼之中,盼能將王判死。

劉父盼處極刑 妻頻啜泣拭淚

王婉諭則在審判長謝靜慧唸出「鈍創7刀」、「銳利23刀」等檢警相驗內容時,忍不住頻頻啜泣、拭淚,謝靜慧馬上為此致歉,表示自己也覺得起雞皮疙瘩、難受,但也強調這是依法必須進行的程序。

王婉諭隨後強忍悲痛表達意見,表示誰都無法想像走在路上會失去孩子,「希望司法能給予我們基本生活保障,因為我們不願意有一點點再次造成悲劇的可能,期盼有健全的社會安全網,讓每個孩子有平安長大的機會。」

王景玉的律師團強調,王是因罹患思覺失調症才犯下此案,但在看守所吃藥治療後,病情已有改善,若判處無期徒刑,還能靠著監護處分和治療繼續改善病情,未來即使假釋出獄也已超過60歲,再犯機率不高。

高檢署檢察官黃東熹則指出,王男犯案時仍有辨識能力,且他手段殘忍,已屬兩人權公約中的「情節重大之罪」,應判死刑;黃並強調,我國常有減刑情形,若判王無期徒刑,未來可能減為15年徒刑,等於只要服刑7年半即可假釋,而過去鑑定結果均認定王再犯率高,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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