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王混入傳說對決 散布她媽婚外情

楊婦因老公發現婚外情提出分手,蘇男卻涉嫌要脅公開裸照強逼楊婦離婚,甚至加入楊婦女兒同學的手遊「傳說對決」隊伍,在公布欄張貼楊婦婚外情訊息。圖為「傳說對決」遊戲畫面。(資料照)

楊婦因老公發現婚外情提出分手,蘇男卻涉嫌要脅公開裸照強逼楊婦離婚,甚至加入楊婦女兒同學的手遊「傳說對決」隊伍,在公布欄張貼楊婦婚外情訊息。圖為「傳說對決」遊戲畫面。(資料照)

2018/06/05 06:00

在人妻女兒同學的隊伍貼文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27歲蘇姓男子因線上遊戲「傳說對決」,與已婚的34歲楊姓婦人結識發展出婚外情,但去年8月間,楊婦因老公發現婚外情提出分手,蘇男卻涉嫌要脅公開裸照強逼楊婦離婚,還登入楊婦臉書將其私密照傳給好友、張貼在她女兒的臉書粉絲團、社團,甚至加入楊婦女兒同學的「傳說對決」隊伍,在公布欄上張貼楊婦婚外情訊息,被控加重誹謗、無故侵入他人電腦及相關設備罪。

桃園地檢署昨偵結,從重依無故侵入他人電腦及相關設備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楊婦指控,她與蘇男交往期間,兩人曾拍攝親密相擁及她的露乳、下體照,她也自拍露大腿、內褲照給蘇男。不料婚外情被丈夫發現,她想保住婚姻、家庭而向蘇男提分手,蘇男卻Line她稱「如果妳不離婚的話,我就要將妳的裸照公開」,即擅自登入她的臉書,傳送兩人的親密照及對話截圖給臉友,另透過多個臉書帳號將雙方親密照張貼在她經營的服飾店粉絲團、女兒音樂社團,更加入她女兒同學「傳說對決」隊伍,將婚外情的訊息四處散布,她忍無可忍決定提告。

檢方調查後認為,蘇男行為涉犯加重誹謗、無故侵入他人電腦及相關設備罪,而蘇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加上楊婦提出的Line對話、網路截圖等證據明確,因此,檢方偵結從重依無故侵入他人電腦及相關設備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蘇男另被楊婦丈夫控告妨害家庭,但因他與楊婦的親密照僅止於擁抱、裸露身體,並無其他通姦證據,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