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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刪竊酒影帶「沒偷酒」仍起訴

示意圖(取自馬祖酒廠官網)

示意圖(取自馬祖酒廠官網)

2018/03/03 06:00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工務局人員於2016年5月間,發現擺放在研討室8箱約96瓶、總價7萬多元的馬祖東湧高粱酒不翼而飛,調閱監視器發現28歲蘇姓替代役男,曾三度進入主機房涉嫌將電腦格式化,導致所有監視器畫面消失,因此懷疑偷酒人就是蘇男;不過,因監視器畫面已消失,加上無人目擊蘇男偷酒,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蘇男涉嫌格式化電腦但無證據證明偷酒,僅依破壞電磁紀錄罪將他起訴,竊盜部分則不起訴。

格式化電腦毀紀錄

蘇男自2015年10月起至隔年9月於工務局服替代役,負責輪值更新主機房的電子看板系統並持有鑰匙,工務局人員2016年5月5日清點酒品發現數量短少,隨即展開調查,蘇男因協助調查而取得監視器系統最高權限帳號、密碼,之後工務局人員就發現主機房電腦被格式化,監視器畫面都已消失。

無法證明他偷高粱酒

蘇男接受政風室人員訪談時聲稱,進入主機房是在備份監視器畫面,於檢方偵訊時又改口稱,進入主機房只是為了操作電子看板的電腦,並沒有操作監視器電腦,甚至稱在政風室的說法只是「為了想早點退伍」。

破壞電磁紀錄 起訴

工務局資訊人員證稱,工務局監視器系統無法透過網路對外連結,且蘇男確實有主機房鑰匙及監視器系統最高權限帳密,監視器業者也證稱,電腦曾遭人格式化;檢方依證人證詞、相關監視器畫面,依破壞電磁紀錄罪將蘇男起訴,竊盜部分因監視器畫面已消失也無目擊者,無證據可證明他有偷酒,予以不起訴。

桃園市工務局表示,蘇男與同仁互動良好,案發當下因事證不明確並考量蘇男仍在服役,直到他退役後才對他提出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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