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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學女生 狼師判5年定讞

最高法院昨據此將謝依6次對未滿14歲之人性侵罪、1次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定讞。(本報資料照)

最高法院昨據此將謝依6次對未滿14歲之人性侵罪、1次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定讞。(本報資料照)

2018/02/2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南市某小學謝姓男教師,被控在學生畢業旅行時,故意在床上講鬼故事,趁機上下其手,撫摸與他蓋同一條被毯的女童下體,還趁其他學生熟睡時,將女童帶到廁間性侵;由於校方事後在謝男的教學桌抽屜翻到其與女童的交換日記,以及一盒已開封的保險套,最高法院昨據此將謝依6次對未滿14歲之人性侵罪、1次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定讞。

畢旅床上講鬼故事 上下其手

判決指出,女童2008年間首度與謝男發生關係,後來還和謝男寫起「交換日記」,當時將謝男當成偶像的她,曾寫道:「如果你問我,我有沒有想你?我會很肯定的說有,而且是想到快要坐不住的那種」,謝男則露骨回覆:「想到坐不住…這形容詞會讓人很受不了耶!還好,我克制自己的功夫還OK,不然早就流鼻血過多、失血休克了!」

女童直到升上高中才報案,坦言後來覺得這段關係很奇怪,決定停筆不再寫交換日記,並主動要求停止交往;她並指控,畢旅之後,又和謝5度發生關係,她因此心靈受創,至今仍對謝男感到反感、敵視。謝辯稱兩人只是「感情要好」。

一審法官函詢校方,發現謝男2014年間離校後,接手的代課老師曾在謝的教學桌抽屜內發現交換日記與已開封保險套等物;謝辯稱保險套是生理衛生講座用剩的教材,但法官查出小學五、六年級沒有需要用到保險套的課程,且保險套有效日期與案發時間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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