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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罰2童 面對面膠帶纏身

2童被補習班女導師以膠帶綑綁頭部及身體做為處罰,家長憤而提告。(繪圖︰美編黃質彬)

2童被補習班女導師以膠帶綑綁頭部及身體做為處罰,家長憤而提告。(繪圖︰美編黃質彬)

2018/01/24 06:00

不當管教挨告 判拘40天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2名小朋友上課嬉鬧不聽制止,下課後被補習班女導師以膠帶綑綁2人頭部及身體做為處罰,其中一名小朋友覺得身心受創,回家後向家長反映,家長憤而對該名班導提告並求償,屏東地院法官認為班導師管教過當,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部份另判賠4萬元,均可上訴。

限制行動自由 超過5分鐘

2名12歲的劉姓及洪姓男學童在補習班上英文課時,互相嬉鬧影響其他小朋友上課,英文老師制止不聽,下課後便向梁姓班導師反映,梁女為懲罰這2名上課搗蛋的小男生,命令2人面對面站好,再以膠帶從2人頭部至腹部纏繞綑綁在一起,限制2名男童行動自由達5分鐘以上。

劉姓學童覺得班導師的處罰方式讓他難堪,回家後向家長反映,劉父不滿班導做法,導致孩子身心受創,憤而提起刑事妨害自由及民事損害賠償告訴,經檢方傳訊被告、補習班主任及相關證人後,決定起訴梁姓班導師。

法官︰處罰要合乎比例原則

法官認為管教小學生應寬容與具備愛心,處罰也要合乎比例原則,梁姓班導師使用膠帶綑綁2童,限制行動自由達5分鐘以上,恐對2童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念在被告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拘役40天,可上訴。

民事求償部份,屏東地院則判處梁姓班導師應賠償被害人4萬元,若加上刑事判決得易科罰金,總共是8萬元。

黃姓班主任昨表示,梁姓班導師已經離職,官司訟訴期間,是梁姓班導師自行與學生家長交涉,補習班沒有介入,她也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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