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惡作劇 棧板膜封巷 騎士險送命
2017/07/13 06:00
〔記者曾健銘、黃捷/新北報導〕這個玩笑可開不得!新北市楊姓男子昨凌晨騎機車返家途中,行經新莊區民樂街17巷附近時,透過路燈反射,感覺前方寬約6公尺的巷子路好像有一層透明的「不明物體」擋住去路,他緊急煞車後查看,竟是有人惡作劇將工業用棧板膜,纏繞過路旁的電線桿,棧板膜正好就封住整個巷道,讓他氣得拍下影片上傳痛斥:「是想害死人嗎?」
楊男昨接受電訪表示,凌晨1時許他準備騎車返家,一如往常行駛新莊民樂街,孰料騎到民樂街15巷、17巷之間,發現路中央居然有層類似保鮮膜的透明物,好像「封路」似地擋住去路,他因當時車速不快,緊急煞車才未撞上,隨後拿起手機錄影蒐證拍下惡舉。
他擔心有其他機車族撞上,錄影蒐證後,使盡全力把封路的工業用棧板膜拆下並報警處理,事後PO文開玩笑表示:「有時候覺得眼睛有目屎或模糊,不是你的眼睛有問題!」提醒騎士多加留意。
新莊分局中港派出所表示,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當天凌晨1點18分時有2名男子騎機車到場,監視器清楚拍下其中1人拿著工業用棧板膜,2人形跡可疑在案發地點徘徊約2分鐘後離開,目前警方已根據車牌號碼約談車主到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未造成傷害 仍可判刑
律師余信達表示,公共危險罪屬「危險犯」,與大部分罪名不同的是,即使未造成實際傷害,仍可被判刑,2名男子故意拉保鮮膜,導致車輛來往危險,可處最輕3年、最重10年有期徒刑,若有人因此車禍受傷,還可能挨告傷害罪或面臨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