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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睡女軍官 被孕妻活逮

新北地院昨仍依通姦罪判尤男徒刑4月,吳女徒刑3月。(資料照)

新北地院昨仍依通姦罪判尤男徒刑4月,吳女徒刑3月。(資料照)

2017/06/17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尤姓少校瞞著孕妻,偷偷與已婚吳姓女同袍外遇,尤妻破門抓姦,2人當場承認通姦,簽下賠償100萬元,若違約改賠400萬元的協議書,尤男事後反悔,只願賠30萬元,新北地院昨仍依通姦罪判尤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吳女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去年7月7日凌晨1時許,尤妻帶著徵信社人員,到尤姓少校的舊居抓姦,眾人衝進房間,吳女雖穿睡衣,但尤男全身赤裸,且2人同床而眠,2人承認發生性行為,隨後與尤妻至派出所簽下協議書,答應在去年7月底前,兩人賠尤妻100萬元,否則改賠4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事後尤男反悔,只願賠30萬元,並聲請撤銷協議書,4月被法官駁回,吳女因無法履行賠償,向老公自首求助,吳夫得知憤而提告,尤妻也因老公與吳女毀約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尤男卻堅決否認兩人有性行為,辯稱當天因沒穿衣服與吳女在一起,覺得對不起老婆,所以縱使在協議書看到「妨害家庭、通姦」等字句,仍在協議書簽名。

法官認為,尤男、吳女被抓姦當下均未否認通姦,並前往派出所簽立協議書,致使尤妻未進一步蒐集保險套等跡證,因此判處兩人都有罪。據了解,尤男已離開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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