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上網找砲友 拿母手機查懷孕

警方調查,曾男於2014年透過Adult Friend Finder成人交友網站,認識當時剛滿14歲的少女。(取自網路)
母發現告男網友性侵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14歲少女小雨(化名)為了交男友,冒稱是滿18歲的國立大學舞蹈系學生,透過成人交友網站,與曾姓男子兩度發生性關係。小雨擔心懷孕,偷偷用母親手機查詢相關資料,母親發現手機出現懷孕字眼,追問得知女兒偷嘗禁果,怒告曾男性侵幼女;然檢方發現,小雨故意用成熟照片欺瞞曾男,且網站自我介紹顯示年齡是19歲,認為曾男不知情,沒有犯意,新竹地檢署上週將全案偵結不起訴。
少女謊報年齡 男不起訴
警方調查,曾男於2014年透過Adult Friend Finder成人交友網站,認識當時剛滿14歲的小雨,去年8月某日凌晨1點多,趁小雨家人不在,前往她住處的陽台發生性關係。幾天後,將小雨帶回新北市的租屋處,再度嘿咻。
小雨年紀輕沒有手機,事後竟偷偷用母親的手機上網,查詢如何得知有無懷孕,透過搜尋引擎查資料,因瀏覽過的內容如未刪除會留下紀錄,小雨母親發現手機出現懷孕字眼,震驚不已,追問才知未滿16歲的女兒偷嘗禁果,憤而提告。
曾男坦承在小雨住處陽台擁抱及撫摸,另於租屋處親吻,但否認有性行為,聲稱透過Adult Friend Finder成人交友網站認識小雨,她在網站上的自我介紹顯示年齡是19歲、就讀某國立大學舞蹈系,他有跟小雨確認,且她LINE的照片及傳送給他的照片,模樣都很成熟。
小雨坦承透過成人交友網站認識曾男,該網站限制18歲以上才可成為會員,她登入網站時有更改出生年。
小雨表示,曾男曾問過她真實年紀,她講已成年,曾男同時要求拿身分證件,但她沒拿出。小雨還說,曾男兩度與她發生性行為,有詢問過她,未違反其意願。
檢方參酌成人交友網站網頁,載明「本站含有成人內容,所有出現在本站的會員及訪客,皆已在契約上表明其為18歲以上之成年人」等文字,加上曾男提出的照片中,小雨看起來很成熟,檢方採信曾男稱不知對方未滿18歲;且小雨稱,與曾男兩度發生性行為,並未違反其意願,因此認為並無強制性交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