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字號54、84、74…沾到「死」可申請更改
2017/05/15 06:00
〔記者陳鈺馥、何玉華/綜合報導〕姓名、身分證,都是跟著大家一輩子的,但若對自己的身分證字號或姓名有意見,其實是可以更改的。
身分證字號 限改1次
新北市板橋區戶政事務所主任盧碧蘭指出,依姓名條例,若因姓名諧音或文字不雅,當事人可申請改名,一生總計3次;另內政部函釋,身分證字號扣除第1碼的8碼中,若有3個「4」或尾碼是「4」,及諧音不雅如「574」等,可申請更改,但一生只能一次,號碼由電腦隨機選號。
戶政機關統計發現,身分證字號數字「4」諧音近似「死」,另外像54(我死)、84(爸死)、74(妻死)、24(餓死),或者44(死死)、414(死一死)等,因為諧音都被視為大凶數字,也成為熱門換號原因。
撞夫忌日 准換碼
其他如2266(零零落落)、5438(我是三八)、5842(我爸死了)、547788(我是雞雞巴巴)等不雅諧音,也是不受歡迎的身分證字號。有名女士因丈夫過世,忌日剛好是身分證字號末2碼,人道考量幫她換號碼。
戶政司指出,與殺人犯同名,要求改名的案例不少,菜市場名改名的更常見,也有父親喜歡喝「麥斯威爾」咖啡,就把兒子取了中文洋名的「威爾」,當事人長大也申請改名;新北市有人求轉運,1個月內連改2次名,第3次卻改回原名,還告訴承辦人員:「繞了一大圈,發現父母取的名字才是最適合自己,改回原名後覺得如釋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