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千萬被禁奢 醫生娘出國玩竟免管收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7旬鍾姓醫師娘賣土地後,不願繳交1271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卻出入高檔餐廳、單筆消費2485元,還有出國紀錄,涉嫌違反「禁奢條款」,她收到禁奢令收斂沒幾年,又兩度出國,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向台中地院聲請管收,法官陳秋月以鍾婦年事已高、步履蹣跚、有賴他人照顧,出境費用都是女兒支付,女兒孝順,出國都要帶母親在身邊為由,裁定駁回。
台中分署執行官昨提起抗告,表示禁奢條款就是要防止義務人財產惡意轉移,奢侈行為的費用不論是何人支付,都在禁止之列,法官只以費用是女兒出為由就駁回,令人不服。且欠稅大戶大剌剌地過著奢侈生活,只要說錢不是她出的就暢行無阻,這不是鼓勵「惡意脫產」嗎?
執行官痛批 鼓勵惡意脫產
抗告書指出,鍾婦積欠97年土地增值稅(賣土地後的稅負)1271萬元,卻有出國紀錄,單筆用餐消費2485元,102年7月核發禁奢令,鍾婦平息幾年後,105年又兩度出國,無視禁奢令,上月向台中地院聲請管收,卻以出境費是女兒支付駁回。
參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89條「禁止奢侈浪費」及行政執行法第17條立法意旨,奢華生活無論係義務人自身的財產支付,或第三人提供,均在禁止之列。
台中分署指出,鍾婦積欠千萬土地增值稅,不願繳稅還過奢華生活,顯然是「藐視」法律,惡意逃避稅負義務,不藉由管收難以達到目的。
法官陳秋月 爭議判決不只這件
而民間司改基金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去年曾到司法院,抗議台中地院陳秋月法官審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案,頻繁地強迫撤回、民眾怨聲載道,今年4月24日又到台中地院大門口上演行動劇,諷刺陳秋月濫權,請求將陳秋月送評鑑。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說,陳秋月自104年9月開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案件,不但開庭態度惡劣,動輒強迫撤回案件,曾有件准予債務人破產宣告,卻要求債務人要再付出60萬元給銀行,怨聲四起。
當時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表示,抗議人有誤解,未發現有違法濫權情事,債務人對裁定不服者,可提起抗告,藉由審級制度尋求救濟。